昨日,市市場監管局對五起典型案例進行公布。
2022年7月,杭州某化妝品有限公司向潁泉區市場監管局投訴阜陽市某商貿有限公司,未經請求人許可,擅自銷售、許諾銷售口紅產品,侵犯其涉案外觀專利權。
經審理,對被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與被控侵權產品口紅的外觀設計進行整體觀察,綜合判斷,發現被控侵權產品口紅的外觀設計與涉案專利,經視圖比對在整體視覺效果上實質相同。
潁泉區市場監管局認定被控侵權產品外觀設計與涉案授權外觀設計構成近似,落入涉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責令某商貿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停止銷售及許諾銷售侵權產品。
2022年3月1日,潁上縣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潁上縣某文具店貨架上有標稱:叮叮車文具創意有限公司生產的名稱為“BING DWEN DWEN”產品2盒,該產品外包裝未經授權印有北京冬奧會、北京冬殘奧會吉祥物標志。經調查:當事人從一文具推銷員處共購進上述“BING DWEN DWEN”產品5盒,進價10元/盒,零售價為15元/盒。
潁上縣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銷售定制“冰墩墩”圖案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的行為,依據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 500 元,沒收涉案產品2盒行政處罰決定。
2022年8月2日,潁州區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阜陽市某機動車駕駛培訓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廣告,未經授權,擅自在廣告圖片中使用了“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特殊標志。
潁州區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侵犯特殊標志專有權的行為,依據《特殊標志管理條例》之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12月30日,臨泉縣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臨泉縣滑集鎮某食品門市部依法進行檢查,發現該門市部內標有“專家級8年”“文王”的白酒54箱,涉嫌侵犯“文王”注冊商標專有權,執法人員當場依法予以扣押。
經查,當事人銷售的“專家級8年”文王貢酒,總價值15120元,經安徽文王釀酒股份有限公司鑒定,該批白酒系假冒該公司產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之規定,臨泉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物品、罰款3024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1月11日,阜南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阜南縣曹集鎮某化妝品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佛山某衛生科技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醫用護理護墊巾上,標注有“專利證號:ZL201210516727.6”。經查,當事人2021年8月從上級經銷商處以3.5元/包的價格購進了60包,以5元/包銷售了30包,銷售產品上標注的專利號所有權人,是深圳一家公司的,與生產廠商無關聯關系,當事人構成了銷售假冒專利產品的行為。
阜南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50元,罰款15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潁州晚報
精彩評論 共 0 條
請先登錄后發表評論~